各学院:
根据2024年版《学生手册》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社会助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决定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本科生院组织评审项目
2.学院组织评审项目
二、评审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奖优申请,提交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打印《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学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3.本科生院负责组织评审项目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学院负责组织评审项目由相关学院做好评审组织工作。所有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获得社会类奖学金的学生同时获评本年度校级优秀学生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提交资料
1.10月28日前,本科生院组织评审项目(已经单独发布评奖通知项目除外),学院提交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A4纸张双面打印)、系统导出列表信息表(简表,一份,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
2.11月8日前,学院组织评审项目,提交社会类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系统导出列表信息表(简表,一份,A4纸打印),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同时提交评审通知、评审结果公示、汇总表和学生个人申请表(各一份),签字盖章后交至教育发展基金会。学院组织评审项目由学院填报酬金表,交至教育发展基金会。
3.11月8日前,提交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电子档)至资助工作群共享。
4.联系人
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任老师,67886490,新峰公寓一楼106室
教育发展基金会:张老师,67884838,教学综合楼B1214
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
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