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实施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申报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便于项目实施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做好2024年度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和项目设立初衷,以项目整体规划为基础,根据项目余额数据,参考2023年度项目支出情况,制定2024年度项目资金支出计划,并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育发展基金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表》(附件),支出预算编制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24年内新增且有开支计划的捐赠项目,实施单位需在资金入账后,及时向基金会申报支出预算。
3.预算编制结束后,将通过基金会理事会予以审议,审议通过后按计划执行。
二、预算编制原则
1.预算编制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实行“全方位、宽口径、跨科目、大类编制”原则,设置人员费、业务费、设备费、其他四大类细项。
2.各项目实施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及联络人(可为同一人),2024年度报账应见项目负责人签字及实施单位盖章。
三、申报预算内容
1.“人员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奖教金、教职工困难补助;劳务费、评审费;不含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会保障费等管理费用。
①奖助学金类项目,应全额预算人员费;
②如需发放奖教金、教职工困难补助,应同步附项目管理办法,并明确评审委员会组成、奖助额度标准、评审细则等信息。
2.“业务费”主要为开展公益项目发生的直接运行费用,不包含维持项目实施单位正常运转的费用。内容包括办公用品、差旅费、材料费、测试费、书报资料费、邮电费、出版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
3.“设备费”主要为实验室建设和慈善及业务活动开展过程中购置教学科研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的支出。
4.“其他”主要为开展基建、修缮的支出,或其他不在前3类范围内的专项大额支出。
5.每个捐赠项目填写1份预算表。
四、其他要求
1.新设奖助学金项目需填报预算;原有奖助学金项目,如支出额度较2023年未发生变化,不填报预算。
2.因捐赠基金公益属性,不得预算用于日常接待的费用;举办重要会议、活动的接待费,符合捐赠用途,按学校标准,经捐赠方同意,可以列支。
3.办公用品、印刷、材料费原则上合计不超过2024年支出的40%;其他特殊情况附说明。
五、报送流程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育发展基金会2024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gjjh@cug.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签字并加盖学校二级单位公章报送至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地址:南望山校区东区教学综合楼B1214办公室。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
联系人:张鑫,027-67886293,13349913008。
基金会项目QQ群:806453590。
校友与社会合作处
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