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韦潇潇)9月19日,中国地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在综合楼A701会议室举行。理事长郝翔,副理事长傅安洲、王林清、王学海,理事黄晓玫、赖旭龙、刘杰、储祖旺、熊友辉、龚树毅等,监事李宇凯、杨从印、严嘉,秘书长陈华荣等同志参加会议,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基金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郝翔理事长主持。

理事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理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秘书处进一步与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会商并修改完善后签发。
理事会审议并通过2021年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奖励实施方案、基金会近期理财计划,并通报基金会2022年捐赠配比、近期收支等有关事项。
理事长郝翔总结发言并指出,基金会作为学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必须符合高等学校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要求,基金会应当对标世界一流大学和国内顶尖高校,完善制度、拓展资源,加强能力建设,扩大服务面向,着力打造一流基金会,为学校建设地球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大学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