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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捐赠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7   来源:    阅读:


各单位:

为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办学,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在学校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多渠道拓展办学经费来源,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募集工作,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修订)》(地大学校办发〔20222号),拟对2021年度为学校争取社会捐赠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内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按获得国家财政配比资金额度的70%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下拨给捐赠募集单位作为捐赠募集奖励,用于各二级单位事业发展,此项资金已拨付到位。各二级单位可以使用不超过此项下拨资金的30%自主奖励为募集捐赠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团队)。

二、申报时间

20221028日1110

三、申报方式

1.各单位填写《捐赠奖励申报表》(见附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个项目1份申报表;

2.在本单位“捐赠募集奖励”项目卡按照《捐赠奖励申报表》的总体情况,在“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收入申报”模块填报《薪酬发放表》,1个单位1份;

3.《捐赠奖励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基金会邮箱:cugjjh@cug.edu.cn;《捐赠奖励申报表》《薪酬发放表》纸质版(均一式两份)交至校友与社会合作处(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四、其他

1.各单位2021年度捐赠到账明细、获取教育部捐赠配比情况已发至单位负责人、办公室邮箱;

2.申报过程中,各单位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依照人员贡献客观公正;

3.未按时申报的,视为放弃2021年度捐赠奖励,后期不予补发。

人:韦潇潇,19965184276027-67884838

办公地址:南望山校区教学综合楼B1214

附件:

《捐赠奖励申报表》

                            校友与社会合作处

                            20221028